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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变身“超人” 两月调解10余起案件

  发布时间:2017-02-10 17:17:58



    已过半百的李建春是企业的经营者,如今他又多了一个新身份——商丘中院家事调解员。被聘为商丘中院家事调解员两个多月时间里,他和承办法官一起成功调解案件10余起,且未发生当事人反悔、案件反复的情况。想当好一名调解员并不简单,需要有自己的“绝招”,“好调解员,要先安抚当事双方,人性化的调解才能解决矛盾。 ”李建春说。

    作为调解员,李建春才上岗两个多月,谈起为什么当调解员,他说,“我是个热心肠,对法律也有特别浓厚的兴趣,一直以来对法院都特别关注,能当调解员,我心里特别开心。”调解工作是最难干的工作之一,但它起到的作用却是不可估量的。李建春觉得做个调解员挺好,帮当事人解决了问题,也帮法官解决了难题,他喜欢干。

    “也有特别棘手的案子,难调解,但是不管多难都会想法去解决。”,李建春说,“记得有一次,接手了张某诉吴某离婚纠纷案件,两人气势汹汹地来到调解室,吵得不可开交。谁也不让谁,甚至要大打出手,闹得整个调解室都鸡飞狗跳。我把他们分开到两个房间,隔开了,分别安慰。给他们倒了杯水,让他们先别急,坐下慢慢说。冷静过后的两人看我态度诚恳,就停止了争吵,说起了各自的情况。”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引起纠纷,难以继续生活下去,张某起诉要求离婚。了解情况后,李建春先是尝试着看能否调解双方和好。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经多番调解,张某对于离婚态度坚决,双方确实已无和好的可能,在征求吴某的意见后,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最终,这场纠纷在李建春耐心、细致、接地气的调解中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没有酿成更大的悲剧。

    其实,像这样的调解,李建春还经历了许多。用他的话说,调解工作就是由这样一件件普普通通的小事组成的。无论是什么样的纠纷,他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

责任编辑: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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