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了,曹姐,幸亏当初听你的了,我现在找到自己的真爱了,觉得自己特别幸福。”商丘中院家事调解员曹秀英的手机上传来了一位当事人的发来的微信,曹秀英也开心的笑了,跟她的当事人聊了起来。
曹秀英以前在单位人事科上班,曾经在河南电视台做过百姓调解员。她对当今离婚案件的多发性、年轻化已经见怪不怪,但是有些当事人还是让她头疼。
当事人刘某某与丈夫结婚7年多,由于不能生育,一直没有孩子,丈夫要与其离婚。刘某某将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精神赔偿10万元。一审判于刘某某3.5万元的精神赔偿。由于双方对原审判决中关于精神赔偿问题争议较大,刘某某提出上诉,并要求精神赔偿10万元,分割共同财产。
调解员曹秀英在接手本案之后,对案件进行追踪,了解到双方症结在精神赔偿数额问题上,并以此作为突破口。曹秀英说:“当时女方父亲都来了,说什么都要10万的精神赔偿。我就拿自己的孩子跟他说,都是希望孩子能过上幸福生活,有钱有啥用?如果自己孩子一直生活的不幸福,给她座金山她也过不好啊。”最后,在曹秀英的劝解下,双方各退一步,以5万元结束了这场纷争。现在曹秀英成了当事人刘某莫的大恩人,因为她的调解,她脱离了不幸的生活,又重新获得爱情。
据曹秀英介绍,很多当事人闹到法庭,大多都是想找个说理的地方,希望能被公平公正的对待。法庭承担人文关怀的责任,引入家事审判员与调解员机制,为化解家庭纠纷多了一个缓冲地带,在很多时候,可以让当事人很有尊严地达成和解,这是法律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