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除了心智尚未成熟,往往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或心理问题,夏邑县法院少年庭在审判过程中,对那些行为严重偏差、作案频率高、家庭教育存在缺陷的未成年被告人尝试心理疏导机制。聘请心理咨询师与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单独交流,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帮助查清心理症结,把握其负面的心理状态,找准教育的感化点和心理阴影的疏导点,有针对性地调整其特殊心理,预防其再次犯罪。
如该院审理的张某盗窃一案,张某上小学时父母离异,母亲再嫁,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张某跟随其祖父母生活,祖父母年迈且身体有病,没有能力教育。张文玉自幼贪玩,不爱说话,遇到问题从不与人沟通,后因祖父母相继离世,张某便四处游荡,迷恋网络。由于没有钱便到超市里偷东西卖,被判刑后跟随其父到上海打工,张某不好好干,天天独自在街上遛着玩,又因盗窃他人的电动车被抓获归案。在审理中,少年庭的法官千方百计对张某进行教育,刑满释放那天,到看守所接张某,并为其更换了新衣服,教育其鼓起生活勇气,张某也表示痛改前非。过了一段时间,法官再也无法联系到张某,张某又因盗窃他人的电动车和电动车电瓶再次入狱。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后,为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特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玲对张某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测试,从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心理历程等方面进行了长达二个小时推心置腹的交谈,张某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张某表示通过这次心理疏导,感受到了温暖,也能理解父母,不再记恨父母,认罪服法,保证以后自食其力,远离违法犯罪。
心理疏导结束时,张某向心理咨询师深深地鞠了一躬,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说:“请看我的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