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柘城县法院少年庭庭长王惠勤、副庭长许玉香、法官于鹤凌专门赴淮阳县关工委、妇联、民政局等地送达对被告人陈某某、位某某盗窃一案的司法建议书。
被告人陈某某、位某某两人指使自己的亲生孩子去盗窃,这让人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为人父母,对待孩子本应谨言慎行,注重言传身教。而这对“奇葩”父母却鬼迷心窍,以“赚钱”为名,教唆12岁的儿子和5岁的女儿一起偷东西,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两人共育有6个孩子,两个儿子、四个女儿,最大的年龄20岁,最小的才5岁。
2015年夏天至2016年2月6日期间,被告人陈某某伙同位某某指使位某某(12岁)、位某某(5岁)先后盗窃三次,盗窃物品有现金2000余元、一件儿童服装价值150元。
为使陈某某、位某某的孩子学习及今后的前途,柘城县法院决定向淮阳县相关部门发放司法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安置好陈某某、位某某的几个未成年子女。被告人陈某某、位某某两人教唆亲生孩子盗窃犯罪案公开审理,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柘城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坚持能动司法,针对案件中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工作上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他们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进行科学管理,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