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虞城县法院更新少年审判工作理念,大力推进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在帮教工作中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出多项新举措,延伸审判服务职能,切实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进而彰显司法关怀。
一是建立评估干预机制。完善心理辅导工作,对未成年被告人心理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环境、犯罪过程、作案动机、监禁后的心理适应性进行全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和干预方案,并根据方案从法理、情理两方面进行开导,帮助其认知自我、自主改变。
二是搭建帮教平台。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咨询办公室,及时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咨询办公室以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主题,把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目标,经常组织开展各种调研和宣传活动,积极探索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方法,为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强化法制教育。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到村头、送法到企业”活动;每个庭室都选派业务水平高、个人素质好的法官担任全县各个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定期到学校、社区进行法制讲课,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侵袭。
四是严格程序保护诉权。该院严格审判程序,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诉权。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该院少年法庭在每次庭审前及时通知、动员每个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为未成年被告人辩护,对家庭确有困难,没有委托律师的未成年被告人,全部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为其指定律师进行辩护。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使用法律,在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上正确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从刑罚上给未成年被告人创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促使他们弃恶从善。同时,积极推行“零距离”谈话、“圆桌”审判的审理方式,努力营造一个宽松环境,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情绪,强化对被告人甚至被告人亲属的教育、感化力度,以利于被告人判决后的教育改造。
五是创新审判理念。该院积极探索新思路,延伸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对已判决的未成年被告人坚持跟踪帮教、回访考察制度,对拟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要求其家人、律师提供其性格特点、悔罪表现、是否有监护、帮教的条件等书面证据;对被告人判处缓刑后,法院与被告人监护人签订帮教协议,建立跟踪帮教制度,建立缓刑犯个人档案,确定半年回访一次;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定期、定点到帮教对象所在学校、所在社区、乡村以及服刑地了解情况,送去法律书籍,帮失足青少年解决生活困难,做好青少年犯的心理稳定工作,鼓励他们树立阳光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