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成长与父母的言传身教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每一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然而河南省淮阳县的一对父母在家境并不是太贫穷的情况下,竟教唆自己的孩子进行多次偷盗,给自己的孩子在未来的道路上涂上了一片灰影,实在让人寒心。近日,柘城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位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夏天至2016年2月6日,被告人陈某伙同其丈夫位某指使其孩子位某甲(12岁)、位某乙(5岁)实施盗窃,盗窃物品有现金2000余元、价值150元儿童服装一件。据了解,被告人位某驱车带领被告人陈某到达柘城县,位某停车等待,陈某带领其孩子进入商店、餐馆等,陈某搭话店员,让其孩子趁机实施偷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被告人位某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二年内多次教唆其未成年子女实施盗窃,社会危害性较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