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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促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7-03-24 16:07:16


3月24日上午,商丘中院组织召开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促进会。会议传达了省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关精神,总结了商丘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对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商丘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环境资源庭全体人员,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环境资源庭庭长郭玮主持。

会上,各基层法院就省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的要求,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崔海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两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就下一步工作,崔海林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环境资源法律,深入研究环境资源审判规律,更新环境资源司法理念,规范环境资源审判程序,统一裁判尺度,通过优质高效的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促进和保障环境资源法律在商丘的全面正确施行。二要建立与环境资源保护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三要注重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效率,依法审理好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四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注重法律文书质量,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充分发挥裁判的评价指引功能,积极营造环境资源审判的良好氛围。

崔海林最后强调,商丘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要做好角色转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掌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规律,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司法能力,为全面建设天蓝、水净、地绿的美丽商丘、推动商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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