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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法院创建“五好” 关工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6-23 08:31:36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2015年,在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两级法院关工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开创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促进工作,根据中院创建“五好”关工委考核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夏邑县人民法院关工委等3个先进基层人民法院关工委和李玉贵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五好”关工委(3个)

    夏邑县人民法院关工委

    梁园区人民法院委工委

    柘城县人民法院关工委

    二、创建“五好”关工委先进个人(10人)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玉贵

    夏邑县人民法院  刘芳魁

    永城市人民法院  孙磊

    虞城县人民法院  蒋伟生

    柘城县人民法院  张自云

    睢阳区人民法院  张纲领

    梁园区人民法院  李富德

    宁陵县人民法院  韩  霜

    民权县人民法院  张瑞林

    睢县人民法院  王永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两级法院关工委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的精神,自觉服务大局,服务青少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持续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为商丘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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