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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宣传手段 执结一起积案

  发布时间:2009-09-15 09:06:34


        夏邑县法院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拒不履行案件的宣传力度,将个别“老赖”的基本情况公开曝光在全社会面前,使他们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促使他们自觉履行义务,同时对一些心存侥幸赖账户也敲响了警钟。

        夏邑县韩道口镇仲楼村委会与王某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于2001年5月22日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后外出打工,长期下落不明,且家中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该案成为执行积案。在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执行人员经多方查询,终于查到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于是,执行人员立即与其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大力宣传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将要达到的预期效果,特别是这次清理积案活动中将重点打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在执行人员的开导下,被执行人王某终于认识到自已若不及时履行义务,将对自已十分不利,于是王某立即从打工地回到家乡,与申请执行人一起来到法院,以自已的部分财产抵偿了申请执行人的债务,申请执行人也作出了相应的让步,当场撤回了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使得该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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