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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黑名单”显成效 老赖主动来还钱

  发布时间:2017-07-05 09:11:39


    “程法官,这是俺欠物业公司的钱,全拿来了,能不能尽快把我的名字从失信“黑名单”中撤掉?”近日,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来到民权县法院交来3430元执行款。 

    刘某某在与民权县某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民权县法院依法判处给付该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公摊电费及滞纳金共计343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出于侥幸心理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将刘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打算坐高铁出行的她被告知上了失信“黑名单”,不能购买高铁票。为了不影响正常出行的她遂到法院主动履行了判决书上的钱款。    

    无独有偶,同日,民权某酒店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也主动找到郑杰法官,送来了10万元执行款。原来该公司今年3月份也因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拉入了黑名单,留下了不诚信案底,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于是,该公司主动履行义务,并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民权法院不断强化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力度,对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和拒绝申报财产、违反限高令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黑名单”,以限制其进行高消费、乘高铁、飞机以及融资贷款等行为,压缩失信人的生存空间,提高失信成本。很多被执行人迫于社会生活、商业经营等压力主动还款,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的比例不断上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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