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虞城法院执行法官的办案精神这么执著,这么晚了,真的一直在等我。”7月11日夜里11点,虞城县法院执行法官李静然终于用耐心赢得了被执行人李某的称赞。
2013年2、3月份李某以做生意为由,分三次向韩某借款77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仅偿还了一年的利息。下欠借款本息一直没有偿还。2015年12月10日,经诉讼虞城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归还韩某借款77万元及利息。2016年9月8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李某一直在外地做生意,执行干警向李某的妻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查封了其名下的一辆轿车和一套房产。
执行中干警了解到,李某已经与妻子离婚,被法院查封的轿车和房产归前妻所有。据李某的前妻讲,李某并非不愿还款,而是因为资金紧张实在没有钱还款。后来执行干警又与李某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决定让其前妻做李某的工作,并通知李某回来和韩某一起面对面进行调解。
7月11日下午,李某一人驾车从山东赶来,没想到路上车出了毛病。而执行法官在电话里一直在安慰李某,让其路上注意安全,不要着急,无论多晚,都会在法院等李某。晚上21点,李某终于赶到了法院,经两名执行法官2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李某与韩某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