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一早,申请执行人王某就来到柘城法院,将三面鲜红的锦旗送到柘城法院院长张书勤的手中,对柘城法院司法为民、快速执行点赞。
事情追溯到2013年8月20日,被告米某以需要资金为由,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向原告王某前后两次借款29万元,承诺使用一个月,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米某于2015年10月3日将某小区房产作为抵押25万元,后经催要,被告未向原告归还借款。经柘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米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及利息。2017年9月25日,在米某逾期未支付的情况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顺利解决王某的难题,执行干警精心研究执行方案,并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信息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米某的账户资金情况。面对米某一副蛮横不还钱的姿态,执行干警一方面给予米某法律威慑,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经过一番努力,米某态度最终有所缓和,并表示接受执行。2017年11月8日下午,米某将全部欠款送到法院,并依法缴纳执行费。
对追回欠款原本不抱希望的王某感慨万分,对柘城法院的办事效率赞不绝口。王某收到全部执行款,了却四年多来的心愿,她坚持要为法院送来锦旗,亲自表达感谢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