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作伪证 妨害诉讼被处罚
作者:睢县法院 路丽梅 发布时间:2009-09-23 09:32:30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近日,睢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处了一起妨害民事诉讼案,对被处罚人宋某给予罚款800元处罚。
被罚款人宋某在其作为原告与被告睢县某乡村民朱某会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为收集“充分”的证据,赢得官司,指使媒人马某作伪证,伪造重要证据。后经查证,被罚款人宋某对作伪证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处罚人宋某指使他人作伪证,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情节较重,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鉴于被处罚人宋某在事发后能如实供述违法情节,具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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