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发布时间:2009-09-23 14:47:05



宋海萍院长(审判席右二)亲自担任审判长到田间地头巡回办案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在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9月22日全国妇联公布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海萍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宋海萍,女,汉族,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硕士,三级高级法官,现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7年6月,宋海萍从省法院调任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上任后,她走机关、下基层、访群众,深入了解商丘两级法院的历史和现状,并根据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有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不要说带一流审判队伍、创一流审判业绩,就是在全省绩效考评中也不可能取得令人满意的位次的情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项活动。她认为,“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重塑全市两级法院的形象,必须拿出切实有效的手段,必须狠下一番功夫,在理念上、作风上、面貌上有真正的改变,让每一位干警思想深处筑牢反腐倡廉的堤坝。

        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宋海萍指导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十要十不准”》、《商丘中院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暂行规定》、《商丘中院廉政承诺制度》等项规定,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做学习的表率、廉洁的表率、勤政的表率、团结的表率。她经常告诫自己和全市两级法院当家人:春秋时期,“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领导的一举一动无不具有示范作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只有首先遵纪守法、率先垂范,才有号召力;只有为政清廉、严于律己,才有说服力;只有求真务实、树立正气,才有推动力。

        宋海萍常说,法官是一个神圣而崇高的职业,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法官都很受民众的尊敬,被视为公平正义的化身。但是,越是受到尊敬,受到重视,说明我们的责任越大,担子越重,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和期望越高。因此,每一位法官都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更新司法理念,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转变工作作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案件质量,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自身建设,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唯有如此,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正确对待金钱的诱惑,正确对待人情关系,正确对待规章制度,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是健全化解矛盾冲突机制的社会。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的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又以特有的方式和作用促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和社会对良好秩序的认同。在倾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积极探寻人民法院的价值取向,凸现人民法院的独特作用,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在调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功能,是宋海萍带领商丘中院新一届党组班子始终不渝的努力方向。

        为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工作模式,2008年5月4日,宋海萍在全市两级法院院长中率先担任审判长巡回办案,在睢县尚屯镇黄吉屯村的田间地头,公开审理了一起长达五年之久的邻里纷争,并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指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选择典型案件,领导率先垂范,大力开展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的“五进”巡回审判实践活动,一场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构建新时期和谐司法”的主题实践活动,在公正司法、民生司法、和谐司法理念的引领下在商丘两级法院蓬勃兴起。

       汉初思想家,政治家陆贾在刘邦平定天下不久,便提出了“握道而治、据德而立”的治国方略。宋海萍认为,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法律使者,代表着国家公权,其“握道而治”就是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依法办事。其“据德而立”就是要求法官要以自身的良好品行、高尚的职业操守、文明的司法礼仪,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为此,她积极倡导“终生学习”、“学习是第一位投资、是人生第一位需要”的理念,鼓励干警做学习型法官、创学习型法院,并在工作实践中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将“更新司法理念,服务工作大局;加强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加强审判工作,提高服务和保障水平;围绕平安建设,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强化司法为民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工作水平;抓好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围绕法院工作大局,抓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十项目标作为工作的努力方向。

        在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稳定发展面前,宋海萍始终忠实于良知,服务于大局,铁肩担道义,丹心铸法魂,耐住寂寞守望净土,用爱心诠释法的精神,丰富着法的内涵,于平凡之中彰显了一位法院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受到了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的普遍拥护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