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陵县法院以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多方化解决矛盾纠纷、注重涉农案件办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涉农维权工作,取得良好成效,8年来累计为1000余名农民工讨薪近4000余万元,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创新模式,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室”。
2017年11月30日,宁陵县法院率先成立全省法院首个集引导、咨询、立案、调解、审判、执行、宣传于一体的“农民工维权工作室”,采用“1+1+1+1”的人员配备模式,由一名副院长带领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执行人员,专门负责涉农案件工作开展。2017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宁陵县法院调研工作时表示: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室”,可以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执行工作坚决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做法很好,非常值得推广,应当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注重合力,多方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是坚持调解前置。对前来咨询立案的农民工,原则上实行调解前置,并进行案件预登记。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将案情简单、容易调解的案件,分流至各乡镇诉调对接中心优先调解。二是坚持外部联动。由党委、政府牵头,成立涉农维权协调联络小组,将辖区内相关单位纳入小组成员,出台文件,明确职责,强化联络沟通,加强流程衔接,形成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的合力,惩治涉农民工类刑事犯罪。三是坚持部门互通。成立涉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定人、定时、定目标,压实责任,层层把关。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畅通从立案到审判,从审判到执行渠道,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是立足职能,打通庭前庭审庭后渠道。
一是注重庭前咨询。运用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方式畅通咨询渠道,方便农民工与法官沟通联系,为农民工提供更便捷、专业、高效的答疑平台,同时完善咨询反馈制度,做到有询必回。二是注重庭审效果。积极适用小额速裁,加快调解、判决力度。健全入额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带头办案树标杆。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对涉农民工工资款的破产案件优先审理,组织协调由重整企业出资人先行垫付拖欠工资款。依法惩治涉农刑事犯罪,采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危害程度和悔罪态度进行判决。三是注重庭后工作。通过召开发布会、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发放工资款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农维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加大对涉农执行案件办理力度,通过网络实施查控、组建法院警务室、制作“老赖”彩铃、录入失信黑名单等方式,倒逼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的“老赖”履行法律义务。
四是防患未然,加大涉农普法宣传力度。
游击式宣传。利用法院宣传车,在人流密集场所,不定期开展宣传活动。组织法官走出办公室,设置法律咨询台,摆放法律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宣讲涉农民工法律知识及相关案例。阵地式宣传。借助“两微一网”平台进行“点对面”宣传,开通涉农维权专栏,推送法律知识和案件办理情况。在县域人群密集处曝光“老赖”,倒逼其还款。在审理涉农民工案件时,邀请企业、劳务派遣公司等负责人到场旁听庭审,打好预防针。堡垒式宣传。开展“庭审进工地、宣传进企业”活动,将庭审现场搬到企业或工地上,现场解疑释惑,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严格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到学校开展讲座,讲解案例,告诫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克服、杜绝不良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