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柘城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贫困户周某拿到了2.9万元的工资欠款。
2018年4月1日,家住柘城县皇集乡的贫困户周某来到法院立案大厅,要求起诉杨某某偿还工资款。经立案庭法官询问,周某平时靠外出务工挣钱养家,属于该乡贫困户群众。立案庭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启动了贫困户快速立案通道,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快速立案,当天将案件移交审判庭审理。
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周某是贫困户,需要尽快要回工资款,当即联系被告杨某某了解情况,但杨某某一开始态度强硬,不予配合。经过主审法官连续几天的劝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到缓和,从国家扶贫政策以及杨某某作为工地承包人不仅要创造经济效益,在必要时也要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法官耐心开导下,杨某某的态度慢慢发生改变,从抵触到积极配合,终于在4月10日双方达成共识,由被告杨某某一次性支付原告周某工资款共计2.9万元,并当场全部履行到位。
近年来,柘城县法院针对贫困户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措施,实现了扶贫、帮扶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落实,使贫困群众深刻感受到司法的高效和温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