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执行看点

执行款送到病床前

  发布时间:2018-05-10 09:54:24



    5月8日下午,虞城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黄冢乡王楼村陈秀云家中,将25万的执行款送到陈秀云的病床前。

    2017年春,陈秀云受雇于吴某为杨某建造楼房,每天工资70元。2017年3月1日早上,陈秀云不慎从二楼摔下,造成下半身瘫痪,构成一级伤残。为了治病,陈秀云一家负债累累,后续治疗花费巨大,且需护理。陈秀云只有一个女儿,老伴又失去了劳动能力,陈秀云的瘫痪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今年1月23日,虞城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吴某赔偿陈秀云68.6万元,杨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赔偿款数额较大,吴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陈秀云申请执行。

    虞城县法院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攻坚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吴家了解情况,吴某有5个孩子、两个老人,孩子都在上学,急需用钱,老人长年患病,家中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5月8日,执行干警将正在工地上干活的吴某拘传到了法院。

    一边是治病急需用钱的申请人,一边是无能力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和努力争取下,吴某动员亲戚朋友拿出21万元,房主杨某又拿出4万元,共计25万元赔偿给陈秀云。

    考虑到陈秀云夫妇行动不便,执行干警驱车40多公里将25万元执行款送到了陈秀云家中。

责任编辑:崔路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