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夏邑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侵权纠纷案中,通过执行人员的细心观察,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了一起因矛盾激化可能发生的惨案,成功执结了该案。
2003年8月份,经县、乡、村三级规划,分给黄某宅基地一处,并领取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后其同村村民黄某某在黄某宅基地上栽了18棵杨树,黄某多次要求黄某某清除,但均遭拒绝,双方由此产生纠纷。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某清除树木。判决生效后,黄某某仍未自动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接到此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黄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其在二日内清除栽在申请人黄某宅基地上的杨树,但被执行人黄某某一直没有自动履行义务,并多次声称要和申请人黄某拼个你死我活,绝对不会让出这片宅基地。在法院强制执行现场,细心的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黄某某的口袋外面露出一把铁钩,其母亲则站在执行现场大声叫骂,称谁动她的树就死在谁面前。执行人员立即提高了警惕,先设法平息了他们激动的情绪,而后辩法析理的向他们做思想工作。一个小时后,执行人员的苦口婆心终于打动了这对母子,黄某某主动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铁钩交给执行人员,并说如果今天法院的态度强硬,他就是与申请人拼命也不会清除树木。接着,执行人员又来到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和他们之间的矛盾所在。而后执行人员多又多次组织双方坐下来协商。终于,经过执行人员的多方劝导和村委会负责人的耐心工作,黄某某同意自动清除栽在黄某宅基地上的杨树,申请人黄某也作出了让步,主动承担该案的诉讼费、执行费,至此,该案通过执行人员的辛苦努力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