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中,夏邑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关注民生、司法为民放在服务和谐社会的突出位置来抓,
擦亮“窗口”服务群众,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由立案庭和相关业务庭法官轮流担任导诉员,确保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不跑“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并在立案大厅设立当事人休息区和信访接待室,优化诉讼环境,方便群众诉讼。
二、广泛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对涉农案件实行上门办案,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切实为农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和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并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避免诉讼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环节,确保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完善信访接待制度。为进一步搞好接访工作,该院又于近日出台了由来访群众“点名接访”的新举措,接待室设在该院大门东侧,内设院长、主管副院长和院内各庭、科、室、队等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主管工作范围、办公电话、办公地址一览表,让来访群众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五是集中开展“大走访”活动。该院集中开展“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组织干警进村入户走访,与群众心连心,零距离沟通交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逐一研究解决并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