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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四项机制”做好案件回访工作获好评

  发布时间:2009-09-28 09:24:45


        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巩固审判、调解成果,睢阳区法院转变审判职能,高度重视案件回访工作,要求法官能动司法,争做“平民法官”,践行司法的人民性,注重从源头上定纷止争,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案结事了。该院不断总结学习新的司法理念,探索办案新机制,做好案件回访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是常态回访机制。案件审理后,定期进行回访,详细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对生活有困难的当事人,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帮扶;认真倾听当地群众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评价,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开展今后的工作。

        二是重点回访机制。国庆节前后,要把维护辖区的稳定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于一些有上访隐患的当事人,要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多方联合,重点回访。回访中,要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点,明确当事人的需求,对合法需求要尽最大努力予以满足,确保不发生上访事件,保持辖区稳定,服务维稳大局。

        三是牵头回访机制。由纪检监察室牵头,院领导带队分期分批对重点案件案件进行回访,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并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及时让当事人了解处理案件的进展程度。

        四是延伸回访效应机制。案件回访的目的不仅是让当事人息诉止争,促进社会和谐,更要起到回访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延伸案件回访的效应,实现教育感化的目的,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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