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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六严格”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29 09:48:16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确保全体干警过平安“双节”,夏邑县法院通过采取多项措施,严格抓好六项工作,切实做好了国庆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严格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后勤中心有关人员,对院内的安全、保密、防盗、防火等做了彻底的摸排,尤其对卷宗档案室、网络管理室等重要地方进行了仔细的查看,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处理。

        二是严格摸排不稳定案件。要求相关庭室要逐案摸排、核查、清理,对于有稳定隐患的信访案件,要逐案会诊,对症下药,提前制定措施,并落实监控责任,确保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到人无一疏漏。

        三是严格保障联络畅通。要求本院各部门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机,假期期间不得外出,保持联络渠道畅通,遇重大、紧急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准确地向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四是严格警车管理。组织车管人员、驾驶员学习相关规定,重申节日期间警车管理规定,进行安全、遵章守纪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健康、平安过节。同时规定,除值班警车外,节日期间所有车辆一律入库,严禁驾驶警车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

        五是严格值班管理。制定了《“国庆节”期间值班表》,每天由一名党组成员负责带班;院机关、法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零报告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在岗尽职,不得脱岗脱位,擅离职守;保障假期期间值班电话畅通,如实填写值班记录,重大上访纠纷及时向院党组汇报,避免矛盾冲突和事态的扩大。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假期期间有院领导会同相关人员重点围绕值班人员到岗、警车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不定时抽查,对值班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旷班一次,罚款50元;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的是中层领导的就地免职,是一般干警的待岗处分;遇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没有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的,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负面影响的,由院党组根据情节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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