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柘城县法院成功执结11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为张某某等1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共计12.8万元。该案件自申请执行到结案用时仅3天。
2018年1月至4月,张某某等11人在被执行人王某某承包的建筑工程从事墙体粉刷工作。工程完工后,被执行人王某某尚欠张某某等11名农民工工资12.8万元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张某某等11人遂将王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经柘城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等11人于8月25日向柘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系农民工讨薪案件,柘城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绿色通道,积极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迅速采取执行措施。执行法官首先找到工程开发商,了解被执行人所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情况。同时执行干警马上传唤王某某到法院继续做其思想工作。当被执行人王某某得知如若不偿还债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甚至被拘留判刑后便承诺立即筹集资金还款。
8月28日,被执行人王某某携带12.8万元现金来到执行局偿还了11名农民工工资款,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