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公安机关驻梁园区人民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接到信息后前往山东省济南市,将拒执犯罪嫌疑人丁某健顺利带回。
2014年6月,被告丁某健因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李某博借款4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利息为月息2分,并用自己名下的羽毛球馆所有权作为抵押。借期届满后,被告仅偿还4个月的利息,下欠本金40万元及利息始终拒不偿还。2017年5月,李某博将丁某健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分两期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的协议。协议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丁某健采取躲避的形式逃避执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按规定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遂将其进行网上追逃。
2018年10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两位民警在一次清查过程中,发现入住某宾馆的丁某健系网上追逃人员,遂将其控制。梁园区法院得知消息后,立即组织干警乘车前往济南市, 17日下午,与济南市公安部门做了交接手续,并对济南公安部门协助表示感谢,当晚18时许顺利到达商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