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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朋友难当 法官步步为营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8-10-23 14:58:36


    10月19日,被执行人刘某的父亲来到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将32万元执行款如数交到承办法官林岩手中,替其正在拘留所里的儿子刘某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刘某的父亲不停地向林法官道歉:“林法官,俺儿子知道自己错了,等他出来了,我一定好好教育他,让他重新做人!”至此,一宗原本棘手的案件,在林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圆满执结。

    2017年12月1日,刘某因急需用钱向好朋友王某借款3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刘某拍着胸脯向王某承诺自己定会及时偿还借款。借款逾期后,刘某却只字不提还款的事,王某多次催要,均无果。无奈之下,王某向睢县法院提起诉讼。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8年5月25日判决刘某偿还王某本金32万元。后刘某无视生效的判决,拒不偿还。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刘某履行法律义务。刘某接到通知后,不仅没有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反而怪罪申请人王某不够朋友。为了躲避执行,刘某“失踪”了,手机一直无法接通。法院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刘某高消费,向社会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张贴在刘某家门口及其村庄人口集聚处,并将“悬赏公告”在微信朋友圈上转发扩散。

    悬赏公告发布后不久,刘某主动现身睢县法院,强烈要求法院撤销悬赏,但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林法官耐心劝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必将受到法律严厉地制裁。在劝说无效下,法院依法将刘某拘留。刘某顿时心慌了,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在拘留所里,刘某做了深刻的反思,并于10月19日,托付父亲前来法院偿还了所有执行款。在林法官的劝解下,申请人王某原谅了刘某,,法院提前解除了对刘某的拘留,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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