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公安机关驻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分别接到两条来自外地公安的信息,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公安局信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任某建,于10月25日晚在文安县某宾馆被控制;另一条来自江苏徐州市的信息,同样也控制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干警立即先行前往河北押解,往返千余公里,当日将被执行人任某建顺利带回商丘;随后,干警又马不停蹄转战江苏,目前干警尚在江苏押解途中。
据悉,被执行人是商丘市某国际大酒店的法定代表人,2014年11月,该酒店委托国投某公司管理,后双方因托管费用问题,于2015年2月解除委托协议。委托经营期间,酒店多次从原告李某峰处购买大虾、河虾等,共计63388元,后经催要被告拖欠未还形成纠纷。
李某峰无奈诉至梁园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商丘市某国际大酒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货款63388元;被告国投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对货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但是二被告迟迟不履行义务,原告李某峰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网络查询未发现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10月25日晚19时,河北省文安县公安民警接到当地110指挥中心指令,迅速赶往预警地点,将被执行人任某建在某宾馆内抓获,后通知了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执行局,于是才有了文章开头干警前往押解的一幕。
执行干警将任某建带回法院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任某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申请人,在执行法官的劝导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另一路赴徐州新沂押解的干警下午16时传来消息,目前干警已押解刘某刚开始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