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商丘市睢阳区法院成功执结一件返还废闲地和排除妨碍案,并在村“两委”干部的积极协助下,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
申请执行人卢某与被执行人邵某是同村近邻,各自房屋南北而居,卢某在前,邵某在后。2017年4月,邵某将卢某在其房后废闲地上种植的黄花菜拔掉,还在卢某出行的道路上堆积沙子,致使卢某出门困难,并由此引起废闲地权属纠纷。法院判决废闲地归卢某所有,邵某清除卢某出行道路上的障碍物。判决生效后邵某拒不履行,今年8月卢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验并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发现该案是邻里之间因平常小事引起的“赌气”案,只要打开心结,便可化干戈为玉帛。执行法官邀请村“两委”干部共同向邵某明理释法,强调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经过一番耐心细致地说服劝导,邵某最终同意返还废闲地、清除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