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半个世纪前我国司法机关关于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经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更多的是要求广大法官领会这一审判方式所蕴含的群众观点和联系群众的精神,即采取当事人能够接受的方式和语言来作出公正的调解或裁判。其所追求的社会效果远远超出案件本身的影响,既有利于矛盾解决,有利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让“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商丘生根、开花、结果,让巡回审判惠及千千万万的商丘百姓。近两年来,商丘两级法院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广大法官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大力开展了以“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为主要形式的巡回办案活动,密切了人民群众的联系,传递了法律的温情,端正了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形象,受到各级领导和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相信,在省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商丘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和市政府以及全市各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商丘中院党组一班人,必将带领全市两级法院干警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认真实践,积极探索进一步推动巡回审判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使“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全市法院得到继承创新和发扬光大,以实际行动书写团结奋进、再铸辉煌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