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18年7月17日至8月13日组织开展了“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问卷调查。据中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皮小林介绍,在回收的5458份有效问卷中,85.2%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没有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的占比仅为14.8%。遭遇信息泄露的近九成受访者表示曾接到过推销电话或短信骚扰。(11月20日《经济日报》)
如今,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而数据的共享既可以带来财富,也可以带来风险,尤其是公民个人的信息,小到垃圾短信无孔不入,大到金融诈骗损失财产,随着越来越疯狂的信息贩卖,个人信息保护已迫在眉睫,我们必须要公民信息“穿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从违法份子利用各种手段窃取个人信息,再到现在一些APP软件公司打着服务客户的口号肆意读取用户的信息已达到牟利的目的。可以看出,两者的对能得到用户的个人信息“乐此不疲”,公民的个人信息似乎成为了一些投机者“发财”的捷径,并且,用户们也是在糊里糊涂下与软件公司签订了所谓的合法协议。这样一来,一旦用户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只能“哑巴吃黄连”。
不仅如此,一些自我保护意识较强的用户,在注册时,如果点击不同意注册协议就无法注册,或者享受的服务大大折扣,如此的“霸王条款”、“流氓行为”,竟然能够堂而皇之的存在许久。
公民的个人信息能够得到强有力的保护,考验的不仅是一个国家对信息安全的掌握能力,也是体现政府的综合治理能力,更是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给个人信息“穿衣”,刻不容缓。
首先,要彻底解决信息泄露问题,除了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护,不断修补网络漏洞,防止信息外泄,更关键的是要完善公民个人信息立法,抓紧制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并且在以往刑法和民法等有关于公民信息法律条文里,要提高惩罚力度。
其次,有关部门应责令企业进行相应的整改、自查,取消“霸王条款”设定,将涉及到公民的个人信息内容放在显著位置,决不能投机取巧,并加强监管。
另外,公民自身也要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发现一些软件公司存在用不同形式的方法获取用户信息,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形成拉网式的群众监督。
用法律这双强有力的手给个人信息“穿衣”,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也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企业的经营不能以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交换条件,要真真切切做到服务于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