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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获刑五年九个月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8-11-27 10:29:01


    男子为了还债刷卡套现恶意透支信用卡内金钱,被银行催收后逃匿且改变联系方式。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于2012年在中国银行萍乡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30万元。在大量负债的情况下,为占有使用信用卡信用额度内的金钱,黄某从2016年6月开始在湘东区圣象地板、湘东区砚田家具城多次套现,总额达146万余元,自2017年5月后不按期还款。2017年8月中国银行萍乡分行工作人员两次向黄某催收后,黄某便采取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方法逃避银行催收。中国银行便在萍乡日报上两次刊登催收公告催收,黄某因没有还款能力,一直未能还款。截止至案发前黄某欠款信用卡本金443557.26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恶意透支银行信用卡本金443557.26元,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11/id/35867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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