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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出租房内开赌场 “抽水”获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11-30 08:57:01


男子在出租房内提供赌博场所及工具供参赌人员进行下注赌博,通过抽取“水子钱”的方式非法获利。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案件,男子因犯开设赌场罪获刑。

  2017年4月,邓某伙同朱某在萍乡市湘东区某出租房内采用一种名为“三公”的赌博形式聚众赌博,由他们提供赌博场所及工具,并有专人负责抽取“水子钱”,专人负责望风、带路等,邓某和朱某用抽取“水子钱”的方式非法获利。见聚众赌博获利丰厚,同年6月,被告人文某主动要求加入负责管理并收取“水子钱”。在文某加入后的几个月内,累计抽头渔利15000元以上,赌场累计参赌人员达35人以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鉴于被告人文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经退还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文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11/id/35896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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