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辛苦了大半年,终于迎来了大丰收,然而一车车粮食拉去卖,换来的不是期待已久的辛苦费,却是一张张欠条。44名农民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12月25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44名农民追回粮食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6年,睢县44户农民向粮食收购商李某出售粮食后,李某并没有给付粮食款134622元,只出具了欠条。44名农民多次催要,李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一直未给付粮食款。44名农民遂将李某诉至睢县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7年3月28日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粮食款134622元给付完毕。后李某无视生效的和解协议,拒不给付,44名农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朱自亮反复研究案情,考虑到这起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且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快速执结。朱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声称自己并不在家,而是在外地跑生意。李某仍以没钱为由,含糊其辞,有意躲避。朱法官在电话中严肃告诉李某,如果其继续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以后出行会非常麻烦;法院还会进一步采取惩戒措施,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影响其信誉,对其以后做生意极为不利;同时告知其可能面临被拘留、罚款,甚至刑事处罚的可能。电话那头,李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如坐针毡,主动向朱法官承认错误,“朱法官,我知道自己错了,您千万别把我拉入‘黑名单’啊,不然我以后生意都没得做了。我现在真没有那么多钱,但是我有酒。我给付9万元,剩余的44622元你们查封同等价值的酒吧,以物抵债。”李某说出了酒存放的具体地址。44名农民均表示同意和解。朱法官当即前往货仓,查封了4万余元的酒。
12月25日,李某的妻子受李某之托来到法院给付了9万元执行款。44名农民喜笑颜开,纷纷说道:“有钱买化肥了,开春了还要给小麦施肥哩。”此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