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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术”虽层出不穷 但难逃法网终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8-12-26 09:39:58


    男子彭某可谓是手段“高明”,以货到付款又取消转账方式骗得苹果手机,又以介绍工作、入股等方式连连得手,最终难逃法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22日,被告人彭某通过银行转账(2小时后到账)的方式付款后拿走其以货到付款形式网购的由被害人赖某派发的一部价值人民币8316元的苹果X手机,随即取消转账。

    2018年6月30日下午,被告人彭某谎称可以介绍被害人李某到某公司上班,需6000元介绍费,后李某通过微信转账6000元给彭某。后彭某以相同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黄某6000元。同日,被告人彭某以入股某店铺可以获得高额分红为由,骗取黄某20000元作为股金。

    综上,被告人彭某诈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031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从轻处罚。多次诈骗他人财物,可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对彭某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 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8/12/id/36202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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