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1-14 09:53:00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9年1月16日下午15时在河南省豫东监狱公开审理庞明辉、李玉龙、贾陶力、尚自席、毛东民、周留洋、梁可成、徐其动、吴见国、邓先忠、徐 斌、朱 凯、彭西峰、王远洋、钟 良、王永成、马 璐、王亚涛、董 伟、程维亮、梁景华、高 亮、朱 辉、程 刚、杨海震、龙天星、赵景玉、李亚博罪犯减刑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张良涛
责任编辑: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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