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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提前十天按省院要求完成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2009-10-15 17:16:59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10月15日下午3时58分,夏邑县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按照省高院裁判文书上网的要求,将应上网的各类裁判文书86份全部上网,提前10天完成了任务。 其具体措施是: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该院成立了以院长林运升为组长的裁判文书上网领导小组。

        二、周密部署、提高认识。该院多次在全体干警会议上就裁判文书上网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安排和动员,要求全体干警尤其是一线的审判人员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裁判文书上网对促进司法公开公正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

        三、认真学习《裁判文书上网实施意见》的规定,认真研究、积极实践上网裁判文书格式、审批流程、对网民评论意见的回复、上网月报告、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具体操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确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平稳发展。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业务庭推荐一至两名文字功底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为裁判文书上网把关人员,对裁判文书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网文书的质量。

        五、严格审批程序。裁判文书上网实行审批制,由主管副院长作为裁判文书上网的审核批准人。对于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裁判文书,庭长认为有必要推迟上网公布的,应及时报主管副院长审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要求不上网公布的,确有正当理由的,由常务副院长批准可以不上网公布。

        六、强化责任。凡不按时将裁判文书提交上网、未经审批擅自上网、审批后擅自改动上网、审批不严上网、未对网民的意见进行回复答疑或未落实月报告制度,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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