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还他20万吧,以后每年还他10万,先让刘某出来吧,出来挣钱还账,在里面蹲着也没法还账。”2月13日上午,在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刘某的妻子向申请人程某主动提出和解,并取得了程某的谅解。
程某与刘某系同村邻居,又是同学,刘某在虞城县东郊路代理销售白酒期间,经常向程某借款。2018年6月8日,双方经结算,刘某给程某出具一份借条,内容为“今借到程某现金伍拾伍万伍仟整(¥555000),借款人:刘某”。该款后经程某多次催要,刘某因白酒占款较多,一直没有偿还,引发诉讼。2018年8月21日,虞城县法院判决刘某偿还程某借款55.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11月27日程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该案件后,从外围对刘某了解到,刘某生意做赔,欠账较多,谁要的紧就先想办法还谁。经过多方联系、查找,执行法官得知刘某正在商丘的一个批发市场做生意。为了让程某拿到执行款,过上一个快乐的春节,2019年2月3日,执行法官带领法警前往刘某所在的批发市场,将刘某拘传至法院。由于刘某没有还款的诚意,被司法拘留15日。
2月13日,被拘留10天的刘某委托妻子来到法院,并与申请人程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刘某被提前解除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