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杰,男,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郑杰1991年参加工作,历任部队战士、民权县法院办公室办事员、行政二庭副庭长,2014年1月任现职。在执行工作岗位上,他率先垂范,秉公执法,廉洁办案,呕心沥血,孜孜不倦,忠诚地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把一腔热血,挥洒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场上,演绎了一阙新时代的奉献之歌。
熟悉郑杰同志的人都知道,他曾经是一名军人,3年军旅生涯的锤炼,铸就了他雷厉风行、嫉恶如仇的性格。2014年1月,院党组决定将时任行政二庭副庭长的郑杰调整到执行二庭任庭长。他的刚毅秉性非常适合执行工作岗位,他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依法、规范办理执行案件,努力践行着自己捍卫公平正义的誓言。2016年,最高法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面对这场硬仗,郑杰同志心潮澎湃,亢奋不已,他全身心地投入到执行办案和各类集中执行活动中,无论是“春雷行动”,还是“夏季雷霆”,无论是“秋季风暴”,还是“冬季攻坚”……每一场“攻坚战役”里,都活跃着郑杰不知疲倦的身影;集中执行,他总是打头阵,当先锋,两年来,他承办案件1830多件,执结1710多件,执结率达93.56%,为申请人执行案款1.5亿多元,办案中他恪守法律,尊重权益,所办案件基本做到了案结事了,受到广泛赞誉。
2016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为了要回59万元的养老钱,只身来到民权县法院执行局,讨回公道正义。由于案款较大,被执行人又在浙江省宁波市某监狱服刑,要想了结这起案件,执行难度很大。局领导通过全盘考量,决定交给郑杰负责该案执行。郑杰再一次不负众望,他仔细查阅卷宗,发现该案在审理阶段明确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主债务被执行人在服刑期间,无财产可供执行,他决定另辟蹊径,从担保人入手,把主要精力转至让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上来。他依法向担保人送达了执行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担保人,讲明其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地沟通,担保人主动拿出59万元,履行了法定担保义务。为表达感激之情,这位老太太拿到执行款回到南京市之后,制作了一面锦旗,并专程赶到法院把锦旗送到郑杰手中。
2018年7月2日夜,天热的像个蒸笼,忙碌了一天的干警们,大都早早地休息了,而郑杰却像一只不停旋转的“陀螺”,工作一天的他又赶到龙塘镇某村,调解处理一起长期申诉、上访执行案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为亲兄弟,为了一堵墙,吵闹不休,甚至大打出手。如何化解这宗案件?大家都为郑杰捏了一把汗,但郑杰却成竹在胸。来到执行现场后,这里瞅瞅,那里看看,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双方当事人都围了上来,急不可待地这个问:“郑法官,你说俺冤不冤?”那个说:“郑法官,这赌墙不拆除,俺就死在你面前。”面对剑拔弩张的气势,郑杰不慌不忙,“来给您处理事嘞,就是个讨饭的,能给口水喝不?我都工作一天了,连饭都没吃,就是个蟋蟀,也让歇歇不?”一句无关紧要的话,说得双方当事人按捺不住笑了起来。郑杰顺势而为,这边说说,那边叨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谓是不厌其烦,就这样来来回回的做工作,直到凌晨,两兄弟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双方握手言和。该执行故事被《商丘日报》《河南法制报》法院执行网等多家媒体网站报道,群众看后对郑杰好评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