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案件播报

好心劝架引发扭打 男子持棍伤人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9-03-26 08:05:53


胞弟与人发生争吵,为避免闹事胞兄前来劝架却与人棍棒相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8年9月30日下午,被告人刘某的弟弟因六合彩中奖一事到湘东区下埠镇被害人林某开的杂货店找林某,二人发生争吵,同行的李某见状后打电话给刘某让其来劝架。刘某到达后与林某发生口角,林某的弟弟过来劝架,但刘某朝其右眼角打了一拳,刘某弟弟也过来帮忙,三人扭打在一起。林某见状从店内拿出一把洋铲,被人拦下,后林某又拿出一根茶树木棍朝刘某弟弟背部打了一下,木棍掉落在地。刘某见弟弟挨打便捡起木棍击打林某头部,致其流血倒地。经鉴定,林某的伤情为重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03/id/3801652.shtml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