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后,夏邑县人民法院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要求干警们要将会议精神与法院工作实际相结合,切实强化“四种意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全力打造司法为民新形象。
一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入贯彻“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切实做到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了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引导群众正确诉讼,减轻群众讼累;对经济确实困难的农民、失地的低保农民、农村“五保户”,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员给予必要的救助,使其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打得起官司。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全体干警明确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应担负的职责,切实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努力尽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强化廉政意识。号召全体干警要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洁身自好,警钟长鸣。同时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切实解决态度冷、硬、横等群众容易产生意见多、不满意的问题,真正取信于民。
四是是强化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注重运用民商事调解、行政和解等多种措施,化解矛盾;大力推行执行和解,有效化解“执行难”;积极建立上下联动、信息畅通、四定一包、协调有序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将矛盾消失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