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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试驾为名盗窃摩托车 一前科男子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9-04-03 09:01:19


    在摩托车店,男子欲购买一辆摩托车,试骑时不慎将电动车摔倒,因害怕被店家讹钱,临时起意将电动车直接骑走。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到萍乡市湘东区朱某开的摩托车店买车,在试骑一辆银灰色太阳牌踏板摩托车时,被告人李某摔倒在地,因害怕店家讹钱便临时起意将该车占为己有,随即将该车偷走。后,李某将摩托车销赃给他人,获利1100元和100元毒品。经湘东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446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及如实供述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菊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04/id/38104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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