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10月18日上午,一位当事人来到夏邑县法院执行局,激动握着执行局政委张云鹏的手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感谢您们给我解决了困扰几年的心病。”
这位当事人是孔庄乡某村民董某某,其与同村村民董某侵权纠纷一案,经夏邑县法院孔庄法庭审理,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诉讼费用5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董某拒付500元诉讼费。该院执行人员多次下达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告依仗其年龄大、借口体弱多病,与执行人员无理取闹,使得该案四年来,一直未能执结。
10月18日,在听取承办人对本案的情况汇报后,主管副院长王鹏飞当即带领执行专案组找到被执行人董某。王鹏飞副院长和承办人员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阐明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并告知其如再不自动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对劝说和督促充耳不闻,并表示拒不履行判决,而其妻对执行人员,吵闹不休,态度恶劣。在执行人员扣押其电视机时,二人强拉硬拽,蛮横阻止,暴力抗法。执行人员在王鹏飞副院长的指挥下,及时将被执行人带离现场,扣押了被执行人的电视机一台。被执行人在被带至县法院后,自知理亏,见执行人员既采取拘留措施,又扣押了财产,逃避履行义务已无可能,不再胡搅蛮缠,及时缴纳了500元诉讼费和执行费用,此案圆满执结。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