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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追缴财产案在柘城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19-05-17 16:10:58


    5月13日下午,商丘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追缴财产案在柘城县信访局公开宣判,对拟追缴的财产占有人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进行了有区别的对待。

    柘城县法院院长张书勤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政府法制办、资产管理人、异议人、集资受害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宣判会议。宣判后,财产占有人均表示尊重法院裁判结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这次因追缴而处置的财产系柘城县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被告人豆某某用非法集资资金购买的25处房产。

    柘城县法院于2017年8月判决豆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处追缴其犯罪所得;豆某某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商丘中院于2017年10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事裁判生效后,非法集资受害人到处上访要求尽快处置争议的拟追缴的财产,县政府成立了处置组要求由县法院依法处置。

    在执行过程中,先后有17人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涉及房产21处,执行局裁决庭先后举行两次有300多人参加的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经法院审委会和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过多次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并于5月13日宣布了听证结果。

责任编辑: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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