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告你一个人,就是要让你知道,老娘养大你容易不,你不养老娘行不行,不养老娘对不对,你再恨我,我还是你娘,我要让你心服口服。”这是5月20日中午,在一个农家小院内,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时发生的一幕。
今年73岁的张老太太一辈子生育4子2女,老伴去世较早,晚年由四个儿子轮流照顾,生活还算幸福。因为生活、婚姻、家庭等种种原因,张老太太与小女儿陈某一直关系不和。小女儿出嫁后,很少回娘家,也不打电话问候,逢年过节也不走亲戚,这使张老太太非常不满,经常扬言要治一治小女儿,出一口气,让她心服口服,儿女们劝也劝不住。最终,张老太太将小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支付自己多年的赡养费。
2018年12月20日,虞城县法院判决女儿陈某给付张老太太赡养费1535元。因为种种原因,陈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3月11日,张老太太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张老太太讨要赡养费,就是争一口气,治服女儿;女儿一直不履行判决义务,是因为心中有疙瘩,没解开,并非没有履行能力。只要能让能母女重归于好,案件执行就迎韧而解。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后,执行法官决定从打开陈某的心结入手,让其向母亲认错,实现和解结案。
见了执行法官,陈某的委屈说不完。清官难断家务事,执行法官只能从法律和亲情入手,来做陈某的工作。陈某最终答应去见母亲一面。陈某见到母亲后,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张老太太见女儿认了错,态度也软了下来,赡养费也不要了,抱着女儿哭起来。
在执行法官及亲属的劝说下,母女二人重归于好,陈某答应,会经常来看母亲,母亲不再讨要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