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家住湖南岳阳市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王某某来到柘城县法院,将一面写着“服务为民、廉洁执法”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干警手中,对法院司法为民、倾力执行点赞。
2016年4月,湖南岳阳市的商户陈某某、王某某等人与被告孙某某达成商场电梯安装施工协议,该电梯安装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出现故障,陈某某等用户要求孙某某退赔电梯款。孙某某认为电梯故障是厂家的原因,自己不应该承担退赔责任。协商无果后,陈某某等人将电梯厂家和孙某某一起诉至法院。经柘城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孙某某、某电梯公司共同退还陈某某等人电梯款10.26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一推再推,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的同时,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控。查控和被执行人自行申报均显示电梯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查控显示孙某某有财产,但其却未按执行通知要求履行。执行干警遂依法将孙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信用惩戒。面对制裁,孙某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行为的严重后果,表示愿意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此案执结。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执行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每一位法院干警的最终目标,能看到当事人开心的笑容,干警们倍感幸福。这面锦旗是对执行法官和干警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柘城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鼓励和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