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有个叫孙某的,欠人家6万块钱,四年了,人家要也不给,我们的电话他也不接,你把他叫来说说,我们一起来做做他的工作。”5月28日中午,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某单位局长办公室,就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向单位负责人通报情况。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是朋友。2016年3月26日,孙某因为做生意,向李某借款6万元,孙某给李某出具一份6万元的借条。后来该借款经李某多次催要,孙某因生意做赔,欠款较多,没能偿还,引发诉讼。2018年7月23日,虞城县法院判决孙某偿还李某借款6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孙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10月23日,李某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了解,孙某是一位公务员,因为欠账多,已经离婚,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冻结工资款执行速度太慢。为了尽快结案,执行法官决定去单位找孙某,但两次均未找到。
全市法院百日执行办案竞赛活动开展以来,执行法官决定想尽一切办拿下这个骨头案。经过执行研判,法官决定从孙某的领导入手,推动案件的执行。
5月28日,执行法官来到孙某单位的局长办公室,通报情况后,局长很快叫来了孙某。
“你是公务员,如果今天把你拘传至法院,你不还账,就要进拘留所,还可能会被判刑,到时候你的饭碗就没了,对你对单位都会造成很坏的影响,欠账还钱,天经地仪,今天你得想想办法,把老李的欠款还上。”在局长办公室执行法官给孙某做工作,促其履行判决义务。
局长也开始给孙某施压,在执行法官及局长的双重压力下,孙某答应先还4万元,余款年底前还清,李某自愿放弃利息,如年底不能还清,李某有权申请执行下欠的2万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