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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使用电子送达 促进阳光执行

  发布时间:2019-06-06 08:37:28


    6月3日,为进一步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提升网上诉讼服务质量,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首次启用电子送达,成功向一起合同欠款纠纷案件的被被告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标志着长期以往传统式人工送达迈入了新式送达的新局面。

    2016年2月,被告帅某荣向原告宋某莲赊账购买肥料,限期一个月还款,并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逾期后,宋某莲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签订了分三期还清欠款的协议。如不按约定履行,下余“缓兵之计”,并没所欠货款自被告不予履行之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直至付清之日。谁知,帅某荣只是将调解当成了有履行的意思,截止目前也分文未付,人也长期在外不见踪影。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外隐蔽行踪,6月3日,执行法官果断采取通过“人民法院阳光送达云平台”,向帅某荣发送了首套“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此次电子文书的顺利送达,避免了以往送达过程中的当事人拒绝接电话、搬离原住所躲避等现象,开启了法院电子送达业务新篇章。

    “人民法院阳光执法送达云平台” 为审判执行送达提供了新途径,只需一台电脑、一部手机便可完成送达法律文书的工作,接入云平台后,可以对当事人名下所有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包括发送时间、收件人姓名号码、法律文书内容、承办人信息等,且均有系统记录,便于法院保存文书送达依据。电子文书推送给受送达人,并自动生成回复信息。该系统的启用,使原本送达一份法律文书由原来3—5天时间,缩短为现在短短几分钟,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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