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本院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建立2019-2020年度本市两级法院司法委托备选专业机构信息库。有意愿申请加入并遵守本院相关规定的专业机构,请按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向本院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机构的范围
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包括二手车评估、保险公估)、工程造价鉴定、会计审计、质量鉴定、测绘、法医类鉴定。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截至申请报名截止之日,经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省高院审核,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正常公示;
(三)有良好的业绩,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法人注册地不在本市,依法在本市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专业机构可以参加报名;
(五)特别条件:
1、房地产评估机构需具有8名及以上评估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本市外的机构,原则上应当具有15名及以上评估师、一级资质。
2、土地评估机构需具有6名及以上评估师。
3、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需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本市外的机构,原则上应当具有甲级资质。
4、其他专业鉴定机构:原则上需具有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
三、专业机构申报入信息库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已填妥并加盖法人公章的《入选商丘法院司法委托备选专业机构信息库申请书》,该表可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NSQZY.HNCOURT.gov.cn)下载;
(二)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当场核对)、复印件(留存);
(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行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当场核对)、复印件(留存);
(四)经年检合格的鉴定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原件(当场核对)及复印件(留存)、半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当场核对)及复印件(留存);
(五)机构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设备简介;
(六)2016年以来经营业绩及纳税情况;
(七)在本市开设的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从业人员证明;
(八)自2016年至2018年接受河南省各级法院委托案件数量及接受商丘市两级法院委托案件数量统计,该统计数据需经委托法院确认。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报机构应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和已填妥并加盖法人公章的《申报商丘市法院司法委托备选专业机构的联系方式》(该表可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下载)一并递交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五、审核及批准发布
由商丘中院司法鉴定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名单提交信息库评审委员会全面审核、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请批准公示后,选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备选专业机构信息库》。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联系人:李雪、王冰玉
联系电话:0370-2209632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商丘市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库入库申请书
申报司法委托专业机构的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