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通过蹲守逮住被执行人黄某,并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黄某的家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义务。7月1日,常某等8名农民工,在法院执行局领到了黄某拖欠了他们近半年的工资,案件得以执结。
2018年初,常某等8人通过介绍,在黄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工,工程完工后,黄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常某等8人工资10万余元。经多方催要,黄某一直未结算工资。后几人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黄某并未积极还款,履行法律义务,而是避而不见,甚至为了躲避追讨而玩起了“失踪”,常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帮农民工讨回工资,宁陵县法院执行法官快速行动,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在第一时间告诫黄某,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黄某表示“我肯定不会欠他们的钱,我马上就会和他们结清”。话说的非常“大方”,可到了约定时间就又玩起了“失踪”。
6月17日执行干警得到黄某这几日会回家的消息,就在黄某家附近蹲守。19日傍晚将“潜逃”回家的黄某带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再次向黄某明理释法,告诫他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当前重点打击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黄某仍然狡辩,妄想拖延还款。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拘留第9日,被执行人黄某认识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并向执行法官承认了自身错误,主动请求还款结案,当日黄某家属把3.5万元执行款缴纳至法院。并有其女儿担保下余欠款分二批还完。鉴于黄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其女儿又做担保,执行法官决定对其解除拘留,申请人常某等8人也拿到了自己的工资。
一直以来宁陵县法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力度、执行力度,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该院通过设立涉农维权立案窗口、充分发挥农民工维权工作室作用、涉民生案件专项排查、“夏季风暴”集中执行等措施,高效审执结一批涉农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