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以“调解年”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民事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加大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双重效果。近日,该院又推出“家庭式”调解法,深受当事人欢迎。
该院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涉及婚约财产、继承、赡养等家庭纠纷和事实清楚的简单民事案件,将开庭、调解的地点由审判庭更换在办公室内进行,通过“一问、二听、三评”的工作方法,即在问明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后,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说法,然后对双方的观点进行评析,结合案情不失时机地给当事人宣讲法律,促使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院对涉及上述家庭纠纷的民事案件,积极落实上门立案制度。同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部分案件采取即立即审即调,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