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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司法拘留十日 家人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2019-07-09 08:37:05


    “俺哥安排我来还老刘的账,钱凑齐了,你们把俺哥放出来吧。”7月8日上午,在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接待室,执行干警收到被执行人李某的弟弟送来的6万元钱及利息,执行干警立即将执行款发放给了申请人刘某。

    2017年3月20日,李某因做生意向刘某借款6万元,口头约定,月息1.2分,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期满后,李某既不还本金,也不给利息。后经刘某多次催要,李某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还,并且态度不好,毫无还款诚意,引发诉讼。

    2018年6月21日,虞城县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8月24日,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尝试给李某电话沟通,但是没能打通。执行法官也没有从李某名下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走访了解到,李某平常一直在外做生意,很少回家,以此来躲避债务。“人难找、物难寻”,案件执行暂时搁浅。

    全市法院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开展以来,虞城县法院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挤压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执行法官在李某的家门口及主要集市街口张贴悬赏公告,对李某的拒执行为予以曝光。

    李某欠款较多,有意逃避执行,一有风吹草动,立马开溜,导致执行干警对李某两次拘传均未成功。6月29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刘某的电话:李某刚回来,正在一个超市内,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将李某堵在超市内,拘传至法院。当天下午将李某送进了拘留所。李某在拘留所待了十日后,委托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

责任编辑: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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