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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打伤老人不赔偿 执行法官来帮忙

  发布时间:2019-08-06 15:09:23


    “这是李某赔偿给你的13000元钱,收好,好好养养身体,以后在路上遇到醉酒的年轻人,离他远点。”8月5日下午,在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接待室,执行法官将13000元的执行款交到74岁的周某手中,周某手里拿着钱,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申请人周某和被执行人李某是同村村民。2018年7月8日16时许,在路上走路时,喝醉酒的李某无故对周某进行殴打。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对李某采取了拘留和罚款措施。周某在医院治伤,先后花去1万多元。后来双方因为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引发诉讼。2018年11月5日,虞城县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周某医疗费等共计13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4月26日,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的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了解到,周某家庭较贫困,为了治病,还欠了外债,况且周某年事已高,为还周某一个公道,维护法制尊严,执行干警想方设法寻找李某,然而李某外出务工,一时没有找到。执行干警只得张贴悬赏公告,曝光李某的拒执行为,并布下眼线。8月5日早上,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电话,说李某已经回来了,正在家中。

    电话就是命令。执行干警快速出击,将正在大树下乘凉的李某抓获,拘传至法院。

    “冲动是魔鬼,你要为你的冲动付出代价,老周七十多岁的人了,你打他干啥?老周现在经济困难,还有外债,法律不是儿戏,判决就要履行,一万多块钱,也不多,今天你不履行完判决义务,你就要进拘留所了。”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一直在给李某上法制课。

    在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下,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酒后滋事,殴打他人,后悔不已,当场履行了13000元的执行款。下午,执行法官便将执行款发放给了周某。

责任编辑:杨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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